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银景泰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景泰)D区35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PC)工程(第三标段)二次设备采购项目 已批准招标, 项目 资金来源 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 为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景泰D区35万千瓦一期15万千瓦光伏项目、景泰D区35万千瓦二期10万千瓦光伏项目、景泰D区35万千瓦三期10万千瓦光伏项目集电线路、配套110kV升压站、接入景泰北330kV变电站110kV送出线路施工。
项目地点: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
2 、 供货 期要求:2025年 4月30日前 , 具体进场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3 、 本项目共 划分为1 个标段 , 包括综合自动化系统、交直流一体化设备、系统通信设备、火灾报警系统、涉网设备、视频安防系统设备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设备配置、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应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提供承诺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三种及以上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
(2)投标人的投标设备必须具有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容量/规格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低压电气设备应具有3C认证。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3
月
18
日至20
25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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